5月15日,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召开听证会,在听证会上,众议院监督和问责委员会现场投票批准了《生物安全法》,真空冷冻干燥机的应用企业——我国药明康德等生物医药企业受到影响。
今年3月,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已经以11:1压倒性票数批准通过了参议院版法案。目前,法案仍处于美国会的立法程序的正常步骤。从立法程序上来看,即使已经获得众议院监督和问责委员会的批准,该《生物安全法》仍需再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全体投票表决通过,最后由美国总统将其签署成为法律。
从该事件发展的大趋势上看,美国《生物安全法案》的推进已不可逆。
新版法案与原先H.R.7085法案相比具有一些明显的变化。其中最大变化在于,H.R.8333法案设定了一个距当下将近8年的豁免期,亦即允许美国在2032年之前结束与法案中点名的中国生物技术公司的合作。
被点名的公司包括我国真空冷冻干燥机应用企业药明生物、药明康德、华大基因、华大智造及其美国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。
事实上,在这5家公司之外,H.R.8333法案还指出,另外一些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风险,以及受外国对手的行政机构控制的企业,也在法案的禁止范围内。但不同公司的禁令生效时间有所不同,针对被点名的5家公司,禁令生效是在法案发布后60天,针对其他未被点名的实体,禁令生效则是在法案发布后180天。
8年豁免期的设定,是美国出于平衡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考虑。一定程度上,也为真空冷冻干燥机应用企业药明等中国CXO企业赢得了时间,能进一步拓展美国以外的客户,完成业务的转移。
就目前来说,法案最终成为法律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,事件后续发展如何,还应随时跟进和评估。